(1)各申报专业一至六级考试内容自选(可带材料,其中素描、色彩一至十级考试形式皆为写生或默写),七至十级考试内容命题;
(2)已获《文化部社会美术水平考级证书》的考生申报与原已过科目时,必须提交原级别证书的复印件;
(3)考生须按考试大纲规定自备考试用纸(自备考试用纸,须在考场入口处接受检查,并加盖考级专用章)与材料等;
(4)软笔书法、硬笔书法、国画(一至十级)考级试卷必须有落款(申报六级及以上者,须用印,用印大小须与考试用纸规格相协调。落款钤印须自备印泥);
(5)书法(书写文字内容或是繁体或是简体不可出现既有繁体字(含异体字)又有简体字情况)、篆刻考试,可使用篆刻字典、繁简字对照表、隶、行、草书字典等相关工具。书法一至六级选择临摹作品的考生可带正规出版的古人书法字帖,并在作品落款处标注出,如“王羲之《兰亭序》节选”。
(6)因篆刻归于书法大类,给予篆刻考生的考级证书为书法等级证书,加注篆刻字样;
(7)以工笔形式参加中国画(人物、花鸟、(青绿)山水)考级的考生可携带底稿,可以以白描形式参加考级,亦可携带线描稿,至考试现场润染。但均须在考场入口处加盖考级专用章;
(8)以卡通形式创作的儿童画可参加漫画一至六级考试;
(9)素描、速写、色彩考生须自备画板、画夹。素描、速写考试,可使用定画液;
(10)书法、国画考生须自备毛毡及小水桶(或笔洗)等;
(11)考生根据考级标准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水平选择报考级别,评定级别低于或高于报考级别,考级费用均不退补;
(12)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的前提下,允许考生选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科目;
(13)考生初次申报可选择任意级别;第二次申报则根据第一次的考试结果进行逐级申报,考试成绩未合格者不能超过原报考级别申报;
(14)网上申报(见本网左侧“报名方式(一)报名软件)两个专业的考生,须两次填写在线申报表,以便领取两张准考证,报名后须尽快至各指定报名点(见本网报名点名录)领取准考证,并按考试要求准备考级。开考前五日,截止报名,截止领取准考证;
(15)报名后如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按弃权处理,不予补考,且不办理退费手续;
(16)开考前,请各位考生注意关注各考试点考场安排:“考场名单”及 “考场纪律”等相关事宜;
(17)考生未按考级大纲要求自备考试用纸、报名表信息填写模糊、未上交加盖有考级专用章的试卷或考级专用章内未填写相关信息或相关信息填写不全、模糊情况,文化部全国美术书法考级评审委员会有权不予评审,作为废卷处理;
(18)文化部对考级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及处理权,考级作品一律不退。
(19)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所示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无准考证或准考证与本人身份不符者,均不准进入考场。